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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可以申请多少个通行证?有哪些不同类型的表示形式?

请参阅此处提供的年度认证程序。

每年,非政府组织最多可以提名 7 名代表,他们将获得年度通行证(有效期至 12 月 31 日)。

每个非政府组织可以指定:

1. 一 (1) 名“主席/首席执行官”(非政府组织负责人);

2. 一 (1) 名“行政总监”(非政府组织内的 2 号人物,可以代表主席/首席执行官行事);

3. 一 (1) 名“首席代表”(代表总裁/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行事,具有有限的委任权或没有委任权);

4. 最多四 (4) 名代表,称为“附加代表”。非政府组织必须将这四项任命分配给其代表,即使后者在非政府组织内担任其他职务(例如:非政府组织的总干事可以被指定为“行政主任”,以及“项目管理员可以被指定为”)。指定为“额外代表”)。

在与非政府组织联络处互动时,代表们被要求表明联合国提及和认可并记录在 iCSO 数据库中的代表类型(头衔)。

每年年初,必须任命总裁/首席执行官或行政总监。所有三个工作地点(纽约、日内瓦和维也纳)只能有一名主席和一名行政主任。不同工作地点的首席代表和附加代表可能有所不同。

根据纽约联合国总部的程序,非政府组织每年还可以向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申请最多 9 个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的有效期一次最多为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