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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General que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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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书必须有抬头纸,并寄给信息服务处处长。它必须由寻求认证的媒体组织的授权官员(例如,出版商、任务编辑或分社社长)签署。任务书必须具体说明所分配的报道类型、事件或项目;需要认证的时间段;以及要分配的个人的姓名和专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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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您的认证申请被接受,您的胸牌就可以从位于 Pregny Gate, Building F, 8 - 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Geneva 10 的安全识别单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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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证的有效期为记者报道的事件,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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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新认证之前,新闻处需要工作样本来证明积极参与报道联合国的活动。样本必须是未经修改的新闻剪报或经认可的组织的媒体产品,并带有请求续展的个人的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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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证是政府机关或媒体机构签发的表明持有人是记者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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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媒体机构的信函、申请人的记者证和护照(或瑞士公民的国民身份证),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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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媒体地面通行证丢失或被盗,您必须立即向安全身份识别部门报告,该部门位于 Pregny Gate, Building F, 8 - 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a 10, 电话:1211-1211。 +41 (0)22 917 50 02。
您需要填写一份表格才能获得新徽章。 -
媒体认证仅用于报道联合国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的活动,并不构成对任何其他目的的认可。如果使用不当,媒体核证和联络股可随时撤销核证;如果确定认证未用于报道联合国活动;如果它已被用来滥用如此授予的特权;或者如果个人或公共行为不符合本组织的最佳利益。不得将记者证借给他人;联合国安保部门将没收任何未向其发放通行证的个人所持有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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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编或授权人签署并注明日期的善意媒体机构抬头的委托书,说明申请人的姓名和职务。信中应具体说明申请人将报道的故事/事件以及新闻通行证所需的时间段。还必须提供申请人的记者证和护照(或瑞士公民的国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在线媒体需要额外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