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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准则
为了向外交界提供最准确的信息和服务,常驻代表团必须定期向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通报外交人员的任何变动,包括常驻代表团团长暂时缺席的情况,这一点非常重要。
目前的做法是,政府通过其常驻纽约代表团以书面形式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其打算在日内瓦设立常驻代表团。秘书长随后通知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
总干事通知礼宾处处长,由礼宾处处长提请东道国常驻代表团团长注意此事。目前的做法是,政府还向瑞士政府通报其在日内瓦设立代表团的意图。
常驻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颁发。它们是致联合国秘书长的,并在递交全权证书的仪式上交给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随后通过新闻处发布的新闻稿通知有关专门机构的主任和/或秘书长。
程序:
- 向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礼宾和联络处提交全权证书副本和候任常驻代表的简历unog.protocol@un.org 。
-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礼宾和联络处将与总干事办公室和各自的常驻代表团一起举行全权证书颁发仪式。
- 候任常驻代表抵达后,礼宾处长将在 4 号门迎接。
- 候任常驻代表将信函原件交给总干事,由总干事代表秘书长接收信函。官方摄影师将出席仪式。
-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新闻处发布的新闻稿将发布在日内瓦办事处网站上。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议定书将新的任命通知东道国和联合国总部。
证书模板可通过unog.protocol@un.org获取
常驻代表就职后,常驻代表团应请联合国驻日内瓦礼宾和联络处安排递交全权证书。礼宾司长将陪同常驻代表参加简短的介绍仪式。
按照惯例,新任常驻代表会单独致函其他常驻代表,通知他们他/她已递交了全权证书。
按照惯例,新任常驻代表会见其派驻的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主任和/或秘书长。鉴于日内瓦常驻代表团数量众多,常驻代表可酌情决定拜访哪些同事。
共和国和广州当局以及日内瓦市政府感谢新来的常驻代表的礼节性拜访。然而,鉴于驻日内瓦的外交和领事使团数量众多,此类礼节性拜访完全由新抵达的常驻代表自行决定。
常驻代表在辞去职务前应致函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其任期结束的生效日期,同时通报代表团成员的姓名在新常驻代表到来之前,他将担任临时代办。
如果常驻代表已离开日内瓦并且无法获得他/她的信函,则应由有关会员国外交部任命一名临时代办。致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的信。
特别重要的是要指出,临时代办不能任命自己或另一位临时代办,只有在被常驻代表或外交部任命后才能担任这一职务。有关成员国的外交事务。
同样的程序适用于常驻观察员办事处负责人。
- 联合国:联合国组织中的优先顺序如下: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副秘书长、开发计划署、贸发会议、环境规划署、难民署、近东救济工程处、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粮食计划署、药物管制署、人权高专办、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主任。
- 常驻日内瓦办事处代表之间: 大使级别常驻代表之间的优先顺序由递交国书的日期决定。下一类是不具有大使级别的常驻代表;代理常驻代表按照其最后提名的顺序排在常驻代表之后,无论其头衔如何。
- 常驻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和东道国常驻代表之间:出于礼貌,可以优先考虑后者。
- 常驻代表团其他成员之间:优先顺序按级别确定,每个组内(大使、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等)则按抵达日期确定优先顺序。
- 国际组织常驻代表和秘书处首长之间:
-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的地位高于常驻代表;
- 当受到常驻代表邀请时,专门机构的总干事或秘书长应优先于常驻代表;
- 专门机构总干事和秘书长之间的优先顺序根据有关专门机构与联合国签订协议的日期确定。在专门机构和国际组织中,优先顺序如下:劳工组织、粮农组织、教科文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万国邮联、国际电联、气象组织、海事组织、产权组织、农发基金、工发组织、原子能机构和世贸组织。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或专门机构总干事或秘书长主办的社交聚会中,惯例是常驻代表优先;
- 至于其他政府间组织,当涉及社交聚会的性质时,其负责人应优先于常驻代表。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常驻代表与高级官员之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优先于常驻代表;后者的优先权高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其他官员。
- 常驻代表团其他成员和国际秘书处之间:非常驻代表的大使级别将高于专门机构和其他政府间组织的副总干事或副秘书长。非常任代表的部长的级别将高于处长。
- 出席会议的常驻代表和其他代表之间:在与会议有关的社交聚会中,代表团团长之间的优先顺序要么按照所代表国家的字母顺序确定,要么按照有关会议的惯例确定。会议主持人可以优先于其他代表团团长。在与会议无关的聚会中,常驻代表优先。
- 一方面是常驻代表和常驻代表团成员,另一方面是日内瓦当局:请注意日内瓦共和国和日内瓦州在“有关议定书”中建议的优先顺序。
- 附加说明: 在纪念特定人物的社交聚会中,后者优先于所有其他客人;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发出邀请时提及这一事实。在由特殊机构组织或与特殊机构相关的社交聚会中,其既定做法占主导地位。
常驻代表团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常驻代表团有关常驻代表暂时缺席的情况,并指定负责的常驻代表团成员。
常驻代表团必须通过普通照会向联合国驻日内瓦礼宾和联络处通报外交人员的变动(到达、离开、官方头衔、晋升等)。
请常驻代表在计划访问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时,尽早向礼宾处长通报其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的抵达情况,以便适当安排我们已作出安排,确保访问取得成功。
请各常驻代表团尽早将以下事项书面通知礼宾联络处:
- 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抵达和离开瑞士的日期,以便与东道国协调机场的礼宾问候;
- 计划访问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参加会议、仪式、展览等的日期和时间,有关可能与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联合国其他高级官员举行会议的信息,
- 陪同贵宾的官员名单: (i) 与总干事会面期间; (二)前往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出席会议、仪式、展览等期间。
- 车辆及车牌清单、司机姓名、到达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
礼宾和联络处与各常驻代表团安排筹备会议,包括与来自首都的高级团队举行会议,讨论后勤细节并查看会议地点。
高级贵宾双边会晤的礼宾和联络服务可以安排礼宾沙龙(捷克语和斯洛伐克语、法语或俄语)的使用。
与安保相关的问题应直接与安保和安全科处理。记者认证和其他媒体问题应直接与联合国新闻处处理。
就特定会议而言,当联合国场地被分配给其他专门机构(例如世界卫生大会、国际劳工局)时,所有安排均与各自组织合作做出。
上述程序确定了组织高层访问的总体框架。礼宾和联络处仍可供常驻代表团使用,以在情况需要时确定任何临时程序。
当常驻代表而不是作为国家代表团成员被集体邀请参加仪式等时,他们应集体坐在房间右前排的专用区域,紧接在内阁部长等之后。如果由于实际原因这无法实现,则可以在房间的另一个突出部分进行类似的布置。邀请组织的礼宾处长或其他高级官员可能会在入口处迎接常驻代表,并引导他们入座。
最好允许常驻代表参加其国家派代表参加的所有会议,无论他们是否已被正式通知作为代表团成员参加此类会议。
初次申请 -向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常驻代表团或常驻观察员办事处成员初次申请时请求签发联合国身份证的信函应寄给礼宾和联络处处长,须加盖: (一)使馆印章; (2) 使馆馆长或在其缺席时由使馆馆长事先指定并宣布的临时代办的正式签字; (3) 姓氏和名字、头衔或职务、护照号码和护照复印件、请求原因以及所请求的卡的预期有效期(最多四年)。对于外交人员(B类或C类合法证持有者),使馆应说明该人是否将被列入“蓝皮书”、其在外交人员名单中的优先顺序以及他/她是否替换另一名外交人员。外交官。
所有申请者均须在线注册。带有初始申请电子副本的个人请求应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https://indico.un.org/a/UNID 。这一程序不仅使申请人能够初始化在万国宫举行的任何联合国会议或活动登记所需的个人资料,而且在礼宾和联络处主任批准该请求后,大大减少了处理时间服务后,申请人将立即通过输入的电子邮件地址收到通知,并可以直接前往位于 Pregny 门的身份证明办公室领取身份证。
常驻代表团和常驻观察员办事处谨请注意以下有关初次请求的附加信息: (1) 本程序也适用于外交使团成员的配偶和所有其他使团工作人员(不包括配偶); (2) 本程序不涉及外交使团成员和使馆工作人员的子女或所有其他亲属; (3) 持卡人离开时,必须将卡直接退还给保安和安全部门的身份识别部门。
对于非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即世贸组织、大使馆、领事馆等)成员的人员的所有请求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适用上述相同程序,并由常驻代表团正式批准和签署。各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团长致函礼宾和联络处处长,并通过https://indico.un.org/a/UNID在线提交。
晋升——建议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或常驻观察员办事处的外交工作人员晋升的信函应寄给礼宾和联络处处长,并通过以下方式在线提交: https://indico.un.org/a/UNID 。 这封信 须加盖: (一)使馆印章; (2) 使馆馆长或在其缺席时由使馆馆长事先指定并宣布的临时代办的正式签字; (3) 所申请卡的姓氏和名字、头衔或职务以及所需的有效期。
续签- 请求为常驻代表团成员续签联合国身份证的信函 或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常驻观察员办事处应寄至安保和安全处身份查验股,并通过以下方式在线提交: https://indico.un.org/a/UNID 。这封信 须加盖: (一)使馆印章; (2) 使馆馆长或在其缺席时由使馆馆长事先指定并宣布的临时代办的正式签字; (3) 所申请卡的姓氏和名字、头衔或职务以及所需的有效期。
所有联合国徽章请求 非会员人士 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但附属于裁军谈判会议的代表团团长应以书面形式直接向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提出,并由常驻裁军谈判会议代表团团长正式批准和签署( cd@ un.org或 unoda-geneva@un.org)。
出席万国宫特定会议的身份证申请应直接向相关会议秘书处提出。
如需获取车辆贴纸,请参阅 2017 年 7 月 11 日分发给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常驻代表团和常驻观察员办事处的 ST/IC/Geneva/2017/2。
应当指出的是,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通行证和身份证股接受以下身份证件用于首次签发或续签联合国身份证:
- 由联合国成员国签发的有效护照或
- 由欧洲成员国签发的有效国民身份证或
- 东道国颁发的有效合法证
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将不被接受。如需进一步查询,请致电 022 9175002 联系通行证和身份证部门。通行证和身份证办公室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 点 45 分。
通行证和身份识别单位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45
怀孕门
F栋
和平大道 8 - 14 号
1211 日内瓦 10
电话:+41 (0) 22 917 50 02
传真:+ 41 (0) 22 917 04 94
电子邮件: Identification.security-unog@un.org
外交委员会是一个三方论坛,负责协商和讨论影响日内瓦外交界工作的所有问题。它致力于促进和加强东道国、日内瓦外交界和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之间的关系。
该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由各区域集团提名的两名大使级代表以及中国代表组成。委员会主席按地域轮流从成员中选出,任期一年,从每年 1 月 1 日开始。还选出一名副主席在主席缺席时代理职务,并在下一年自动担任主席。
委员会可审议所有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特权和豁免、住房、交通和保险,以期表达意见并向东道国或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提出解决方案。委员会还可与东道国讨论使团及其人员的安全问题。
东道国代表定期参加委员会会议。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礼宾和联络处处长以及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法律顾问也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在这方面,它们向其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提请其注意与国际组织和瑞士联邦委员会于1996年4月缔结的《总部协定》有关的共同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