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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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物品
请注意,以下物品禁止带入万国宫:
- 任何制造为、旨在作为或可用作武器的工具,包括:
- 枪支或其任何部件(真枪或仿制品);压缩空气枪、打火机、BB 枪或弹丸枪、发令枪或信号枪、鱼叉枪;电击枪、泰瑟枪或类似可发出电击的装置
- 锋利物体,例如斧头、短柄斧、冰锥、尖端长度超过一英寸的剪刀、切肉刀、砍刀;刀具(刀片长度超过四英寸);剃刀类刀片(包括但不限于开箱刀、美工刀、雪茄刀、剃须刀片)
- 工具、撬棍等
- 弹药/军火
- 爆炸/燃烧装置或燃烧弹复制品;烟花
- 腐蚀性或有毒物质
- 梅斯/胡椒喷雾
- 非媒体认证人员携带的大型独脚架(自拍杆)或三脚架及其他专业新闻设备
- 运动或俱乐部类物品,如棒球或板球棒、高尔夫球杆、曲棍球或长曲棍球棒、台球杆、滑雪杆、弓箭;剑、军刀;警棍、警棍、指节铜环、飞镖和其他武术武器
- 放射、生物和化学制剂
- 能够发出干扰性噪音、气味或导致视力障碍的设备
- 易燃液体和燃料、汽油、气雾剂、松节油、油漆和稀释剂、燃气喷灯、打火机或火柴;打火机油、非个人护理气雾剂
- 压缩气体钢瓶
- 无人机
- 东道国法律限制或禁止使用或持有的物品,被指定为非法物品
- 其意义可能违背联合国利益的物品(例如未经授权的书面材料、攻击性标语、服装、带有政治意味并用于示威的旗帜)
- 非处方麻醉品
- 酒精
- 滑板、踏板车、赛格威和其他类似的娱乐用具(这些物品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携带,但不允许在场所内骑行)
- 当地执法和交通安全部门规定或在加强安全级别期间要求的瓶装水和其他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