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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就教育领域“基于性别的歧视”案件做出裁决 人权专家欢迎维持传统定义

一个性别认同与众不同的10 岁儿童在户外玩耍。
图片:© UNSPLASH/Sharon McCutcheon
一个性别认同与众不同的10 岁儿童在户外玩耍。
联合国人权专家萨利姆周二对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做出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表示欢迎。该裁决认定美国教育部对“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实施规定的修订违反了宪法,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撤销。

修订行为违反宪法

美国《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是一项联邦民权法律,旨在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资助的教育项目或活动中基于性别的歧视。它是教育领域促进性别平等的重要立法。第九条适用于所有接受联邦资金的教育机构,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学院和大学,涵盖学术、运动、学生服务、职业教育、奖学金和住房等领域。

2021年,拜登政府发布新规,将“性别歧视”扩展解释为包括性别认同和性倾向歧视。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跨性别学生在使用洗手间、更衣室和参与体育活动时免受歧视。包括田纳西州在内的多个州认为,这种扩展解释超出了联邦政府的法定权限,并侵犯了州政府管理教育和体育的权利。田纳西州及其他州提出诉讼,要求法院禁止联邦政府实施这些新规。

1月9日,联邦地区法院针对“田纳西州诉卡尔多纳案”做出判决,裁定教育部对修正案第九条下性别歧视的定义进行了不恰当的扩展,将性别认同纳入其中,这一行为超出了其法定权限,并违背了宪法保障。

如何理解“基于性别的歧视”

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及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萨利姆强调,这一裁决标志着保护妇女和女童免受性别歧视的重要时刻,同时也重申了美国在保护这一基本人权方面的法律义务。判决明确指出,从修正案第九条的整体语境来看,“基于性别的歧视”显然指的是基于男性和女性身份的歧视。

萨利姆指出,修正案第九条自颁布以来,一直是推动美国教育系统倡导性别平等的重要基石,其初衷在于打击联邦资助教育项目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去年12月,她曾致函美国政府,对教育部当时提议修订修正案第九条实施规定可能产生的人权影响表示担忧。

重申妇女和女童权利

萨利姆认为,本次裁决恢复了影响妇女和女童的政策设计的事实清晰度和常识性,重申了她们在有尊严、平等和安全的条件下接受教育的权利。她呼吁美国政府重视这一判决,并重申其保护妇女和女童权利的坚定承诺。

特别报告员

萨利姆于2021年7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负责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建议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原因并对其后果进行补救的措施、方式和方法。

特别报告员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处理具体国家的情况或世界各地的专题问题。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为联合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