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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对香港根据《国安法》对45人判刑表示严重关切

联合国人权事务发言人劳伦斯周二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国家安全法》对45人定罪并判处重刑表示严重关切。

被定罪和判刑的45人因在2020年组织或参与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派初选,被控犯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计划通过初选统一候选名单,争取在原定于2020年9月举行的香港立法会选举中获得过半议席,从而行使《基本法》赋予的否决政府预算案的权力,以此向政府施压,回应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中提出的要求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院选举实施双普选在内的“五大诉求”。

《安全法》定义过于宽泛

劳伦斯表示,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本应是受到人权保护的行为,但却被定为刑事犯罪,使用界定过于宽泛的《安全法》造成了这一结果。

他指出,除了直接受到刑事诉讼影响的大量被告之外,《安全法》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人,包括媒体、立法者、人权维护者、律师、学生、学术界、博客作者和艺术家,以及民间社会的其他群体也产生了极大的寒蝉效应。

要求废除《安全法》

劳伦斯表示,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呼吁上诉法院根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人权义务,仔细审查这些定罪和判决。所有不完全符合这些标准的案件都应撤销。

他强调,联合国人权办事处、联合国特别程序和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此前曾一再呼吁香港特区当局废除《国家安全法》。他说,高级专员再次敦促特区当局废除该法,同时暂停其实施。他重申,任何国家安全立法都必须保持明确的范围和定义,只允许出于合法目的对人权施加绝对必要且相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