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秘鲁政府的强制绝育政策严重侵犯妇女权益
10月30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详细审阅了其中五名受害者的联合申诉后,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通过了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决定。
妇女权益遭到严重侵犯
委员会成员博尼法斯(Leticia Bonifaz)表示,这些受害者在条件极其恶劣、医护人员培训不足的诊所里,被迫接受了绝育手术,且整个过程未获得充分的知情同意。特别对于那些来自偏远地区的受害者来说,他们不识字,也不会讲西班牙语,许多人甚至未能真正理解手术的真实意图和后果。
例如,一名受害者就是在街头被医务人员拦下进行的手术。她说自己是文盲,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她在苏醒后才从护士那里得知自己不能生育了。她感到腹部剧烈疼痛,但不得不立即出院步行回家,没有接受任何术后护理。她的丈夫发现她被绝育后,抛弃了她。
受害者说,强制绝育对她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创伤和深远的影响。她们在2020年向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秘鲁政府未能履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规定的义务,缺乏有效的调查、问责机制以及足够的赔偿措施。
性别暴力和交叉歧视
尽管秘鲁政府试图将绝育政策辩解为更广泛生殖健康政策的一部分,并声称手术同样适用于男性,但委员会指出,遭到强制绝育的妇女数量占到了所有受害者的93%,远超男性数量。而且,男性和女性在绝育手术的干预性质和所承担的风险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因此,强制绝育实质上构成了对妇女的性别暴力。
委员会还强调,这一绝育政策还构成了交叉歧视,严重侵害了土著妇女、经济弱势妇女及农村妇女的权益。受害者向委员会描述,她们被医护人员像“牲畜”般驱赶上卡车送往临时医疗点,甚至有人形容医务人员“磨刀霍霍,像对待牲口一样割我们”。
博尼法斯指出,强制绝育政策是对农村和土著女性的大规模系统性侵害,严重剥夺并取代了她们的生育自主权。
敦促加快调查并提供赔偿
2015年,秘鲁政府宣布向1995-2001年期间强迫绝育的受害者提供优先支持是关乎国家利益的大事,并建立了这一期间强制绝育受害者的登记册,旨在通过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咨询和护理,促进诉诸司法。
然而,委员会认为,秘鲁政府未能履行其义务,未能对这些侵权行为进行充分调查,并对强制绝育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构成了对妇女的严重歧视。委员会强烈敦促秘鲁政府加快调查进程、扩大调查范围,并为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心理支持等全面赔偿措施。
委员会指出,根据《罗马规约》的相关规定,大规模或系统性的强制绝育行为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委员会对秘鲁今年8月颁布的一项旨在禁止追究2002年前危害人类罪行的法律表示了深切关注。委员会提到,美洲人权法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均已明确敦促秘鲁废除该法案,认为其严重违背了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负责监督缔约国遵守《消除对妇女歧视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规定,公约迄今已有189个缔约国。委员会由23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妇女权利独立人权专家组成,他们以个人身份而非缔约国代表任职。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允许委员会接受和审查《任择议定书》管辖下,声称是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的侵犯受害者的个人或个人团体提出的申诉。迄今已有115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任择议定书》。委员会对个人来文的意见和决定是对缔约国履行公约下其人权义务的独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