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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主席:国际刑事法院是打击有罪不罚现象的关键一环

联大主席费勒蒙·扬在联大听取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汇报会上发表的致辞中,强烈敦促结束对国际法规定的最严重罪行有罪不罚的现象。他指出,在打击有罪不罚现象的过程中,国际刑事法院一个关键组成部分。

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国际法庭,成立于2002年,位于荷兰海牙。其主要职能是起诉和审判对国际社会整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个人,特别是涉及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的案件。它的设立标志着国际社会在打击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方面的重大进展。

国际刑事法院并不隶属于联合国,但与联合国有密切的合作关系。根据《罗马规约》,各国政府可以选择成为缔约国,接受该法院的管辖。然而,尽管《罗马规约》得到了123个国家的批准,但一些国家担心其主权受到侵犯,包括美国、中国和俄罗斯在内的一些大国并未加入《公约》,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管辖。

打击有罪不罚

联大主席费勒蒙·扬的讲话由吉尔吉斯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第79届联合国大会副主席卡斯马利耶娃代为宣读。

费勒蒙·扬在讲话中表示,如果不追究犯下滔天罪行的个人的责任,就会助长无法无天的文化,使暴力长期存在,并阻碍在实现持久和平与安全方面取得进展。

他说,有罪不罚现象破坏了法治,削弱了人们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削弱了对人权的保护。

他强烈谴责目前针对国际刑事法院及其官员的网络攻击和其他威胁,指出“这种恶意行为阻碍了为严重罪行的受害者伸张正义。”

行使国际管辖权

费勒蒙·扬表示,《罗马规约》的核心是补充性原则,确认在国家法院无法或没有意愿行使管辖权时,将作为最后诉诸手段,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行使管辖权。

他指出,近年来,加沙、乌克兰和苏丹等地的冲突可能导致令人发指的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其他暴行罪。他强调,必须确保此类罪行的责任受到追究,绝不能容忍有罪不罚现象继续下去。

他指出,各国必须优先承担追究责任的义务,确保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恢复受影响社区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