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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位联合国人权专家要求公司和国家主体停止向以色列转让武器

32联合国人权专家在今天发表的一项联合声明中表示,向以色列转让武器和弹药可能构成严重违反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并有可能成为包括种族灭绝罪行在内的国际犯罪的国家同谋。他们要求立即停止这种转让。

由人权理事会任命的这些人权专家包括:1967年以来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国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人人有权享有最佳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食物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教育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等。

犯罪同谋

人权专家们在联合声明中表示,根据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独立专家最近向各国发出的停止向以色列出售、转让和转移武器、弹药和其他军事装备的呼吁,向以色列供应武器的制造商也应该停止转让,即使它们是在现有出口许可证下进行的。被点名的公司包括:英国宇航系统公司、波音公司、卡特彼勒公司、通用动力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奥什科什公司、莱茵金属公司、罗尔斯·罗伊斯电力系统公司、雷神技术公司和蒂森克虏伯公司。

声明表示:“这些公司通过向以色列军队运送武器、零部件和弹药,有可能成为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和国际人道法的同谋。”国际法院最近作出裁决,命令以色列立即停止在拉法的军事进攻,承认可能存在种族灭绝行为的风险。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请求对被指控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以色列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这一事实使这一风险程度升高。基于以上原因,继续向以色列转让武器可能被视为故意为违反国际人权和国际人道法的行动提供援助。”

声明指出,停止转让必须包括通过中间国家的间接转让,这些转让最终可能被以色列军队使用,特别是在对加沙的持续袭击中。专家们表示,军火公司必须系统地、定期地进行强化人权尽职调查,以确保其产品不被用于违反国际人权和国际人道法的用途。

问责金融公司和机构投资者

投资这些军火公司的金融机构也被要求担责。声明敦促这些机构投资者采取行动。被点名的金融机构包括:阿尔弗里德·克虏伯·冯·博伦和哈尔巴赫基金会、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美国银行、贝莱德公司、资本集团公司、科维资本管理公司、花旗集团、富达管理与研究公司、景顺公司、摩根大通公司、哈里斯联合公司、摩根士丹利、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纽波特集团、瑞文之翼资产管理公司、州农汽车保险公司、道富公司、联合投资私人基金公司、先锋集团、惠灵顿管理公司和富国银行公司。专家们表示,如果这些金融机构不能停止或缓解与这些向以色列转让武器的武器制造商之间的业务关系,可能会从与侵犯人权直接相关转变为助长侵犯人权,从而成为潜在暴行共谋的推手。

声明表示,以色列正在进行的军事袭击的特点是对平民和基础设施进行不加区分和不相称的攻击,包括在人口稠密地区广泛使用爆炸和燃烧武器,以及摧毁和破坏基本的和维持生命的基本民用基础设施,包括住房和庇护所、保健、教育、水和卫生设施。这些袭击导致加沙3万7000多人死亡,8万4000人受伤。在这些伤亡中,估计70%是妇女和儿童。今天,由于在战争中严重受伤,加沙儿童是世界上最大的被截肢儿童群体。这些军事行动也导致环境和气候受到严重破坏。

声明强调:“对以色列实施武器禁运以及投资者采取果断行动的必要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

特别报告员、独立专家和工作组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处理具体国家的情况或世界各地的专题问题。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也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为联合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