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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对中国香港根据国安法判处14人有罪表达关切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今天发表声明,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近根据《国家安全法》判处14人有罪表达关切。

根据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14人在周四被判犯有阴谋颠覆罪。两名被告被宣告无罪。

蒂尔克说:“我的办公室和其他联合国人权专家一再表达关切,认为这项立法不符合中国根据国际人权法承担的义务,特别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香港承担的义务。”

他补充说:“正如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所说,这项立法应该被废除,与此同时,不应加以适用。”

蒂尔克还特别指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24年3月通过的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七人正面临指控。这项根据《基本法》第23条颁布的立法扩充了2020年的立法,增加了叛国罪、叛乱罪、涉及国家机密和间谍活动、破坏和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外部干涉的罪行。

他说:“任何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都需要具有明确的范围和定义,只允许对人权进行绝对必要和相称的限制。我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担忧:即这些宽泛而模糊的条款可能会被任意用来遏制言论自由,打击持不同意见者、民间社会行为者和人权维护者。”

蒂尔克强调:“我再次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根据这些法律被任意逮捕和拘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