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组织成员国通过历史性条约 聚焦土著人民及其传统知识
经过25年的艰苦谈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今天批准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这也是产权组织第一部纳入专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制定的条款的条约。
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对条约获得通过表示欢迎,并对外交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向谈判人员表示祝贺。他表示,这项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的协定是一个强烈的信号,表明多边主义在产权组织生机勃勃。
他说:“今天,我们从许多方面创造了历史。这不仅是产权组织十多年来的第一部新条约,也是第一部涉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所拥有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条约。通过这部条约,我们昭示知识产权制度可以继续激励创新,同时以更具包容性的方式不断发展,满足所有国家及其社区的需求。”
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
产权组织表示,遗传资源包含于草药、农作物和动物品种等中。虽然遗传资源本身不能直接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但利用遗传资源开发的发明却可以,最常见的方式是申请专利。
一些遗传资源还与传统知识有关,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往往世代使用和保护这些资源。这些知识有时被用于科学研究,因此可能有助于开发受保护的发明。
条约的作用
条约的签署仪式定于当天晚些时候举行。条约一旦在15个缔约方签署后生效,将在国际法中为基于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发明的专利申请人规定新的公开要求。
从广义上讲,如果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发明基于遗传资源,各缔约方应要求申请人公开遗传资源的原产国或来源国。如果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基于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各缔约方应要求申请人对提供此种传统知识的土著人民或当地社区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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