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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同性恋者或将面临10至15年监禁处罚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表达震惊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今天对伊拉克议会通过一项新法律感到震惊,该法律将自愿的同性关系以及其他形式的私人自愿行为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

根据这项新法律,那些因“建立同性恋关系”被判有罪的人将面临10至15年的监禁,而任何“宣扬同性恋”的人将被监禁至少7年,并被罚款至少1000万伊拉克第纳尔(相当于6900美元)。此外,该法律规定,任何人接受或实施性别确认医疗服务,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穿异性服装的,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至少500万伊拉克第纳尔(相当于3450美元)的罚款。

违背人权公约

人权高专办表示,这项法律应该被搁置,因为它违背了伊拉克批准的几项人权条约和公约,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人权高专办指出,平等和不歧视原则是国际人权法的核心。每个人都有权毫无区别地享有所有人权,包括隐私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以及免受基于包括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在内的各种理由的歧视的权利。

人权高专办强调,有大量证据表明,这种法律使偏见合法化,使人们面临仇恨犯罪、警察虐待、骚扰、恐吓、勒索和酷刑。此外,它使歧视和剥夺获得包括在保健、教育和住房方面在内的基本服务的机会永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