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仓促通过国家安全法案是香港人权的倒退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周二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加速审议和通过国家安全法案表示遗憾。此前,他的办公室和联合国人权机制曾向当局提出过详尽和严肃的人权关切。
蒂尔克强调,“对于这样一项对人权有重大影响的重要立法,不经过彻底的审议和有意义的咨询就予以通过,是香港人权保护的倒退。”
蒂尔克说:“令人震惊的是,尽管人们对国家安全法的许多条款不符合国际人权法提出了严重关切,但这种重大立法还是通过加速程序在立法机构得到了通过。”
刚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扩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的202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这次最新的扩展进一步扩大了适用于香港的国家安全法的范围,增加了五类罪行,即叛国罪、叛乱罪、与国家机密和间谍活动有关的罪行、破坏和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外部干涉罪。
蒂尔克强调,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该法案中定义宽泛和模糊的条款可能导致受国际人权法保护的广泛行为被定罪,包括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以及接受和传递信息的权利。
他表示,“这种模糊性令人深感不安,因为它可能会被滥用和任意应用,包括针对持不同意见的声音、记者、研究人员、民间社会行为者和人权捍卫者。”
他说:“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公开辩论至关重要的公共利益问题上,这种规定很容易导致自我审查和对合法言论与行为的寒蝉效应。”
他指出,根据该法案的“外部干涉”条款,对“外部势力”的宽泛定义可能会给与人权组织和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接触带来进一步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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