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加大投资,加速推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8次会议特别报道
3月11日至21日,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Status of Women,简称CSW)第68届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政府官员、学术界和民间社会代表汇聚一堂,商讨解决妇女所面临的不平等、暴力、歧视等问题,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借此机会,《联合国新闻》对妇女署前财务官杨臻黛进行了采访。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成立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联合国成立的次年,具有悠久的历史。
1946年,在联合国大会开幕式后几天,美国前总统夫人埃利诺•罗斯福与部分国家代表宣读了《致世界妇女的公开信》,呼吁“世界各国政府鼓励妇女更积极地参与国家和国际事务,并鼓励妇女挺身而出,秉持着在战争和抵抗中的精神参与和平与重建工作”。
目前,妇女地位委员会有45名委员,由经社理事会选举的理事国各派一名代表,任期四年。理事国的选举体现区域平等的原则,包括13名非洲代表、11名亚洲代表、9名拉美与加勒比海代表、8名西欧与其他国家代表、4名东欧代表。
妇女地位委员会的历史使命和成就如何?
在成立至今的78年中,妇女地位委员会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和政策文件、设立全球标准、研究和揭示世界各地妇女地位问题现状、开展各层面的咨询磋商与宣传、建立广泛联盟等方面的工作,在提高妇女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成立早期,委员会主要致力于构建性别平等的法律基础,比如,积极参与《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工作,调查研究妇女在政治、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状况,起草并通过了《妇女政治权利公约》,倡导在平等和自愿基础上的婚姻、最低婚龄、婚姻登记,提高妇女识字率和教育权力,消除对妇女的侵害和暴力等等。
其实,有些在如今看来司空见惯的概念,在历史上遇到过各种阻力,正是在妇女地位委员会的不懈斗争和争取之下,才得以推进落实。比如,委员会坚定地与带有性别偏见的语汇、概念和思想作斗争,拒绝以“men”(男人)一词来代表人类,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成功引入性别包容的语汇。
在六七十年代,许多新兴国家独立建国,联合国会员国得到扩展,发展领域成为焦点,而妇女在发展领域受到的诸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也受到了关注和重视。1967年,经过四年的努力之后,由妇女地位委员会起草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获联大通过。
值得历史记载的是,在妇女地位委员会的主导下,至今举办过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1975年“国际妇女年”中,首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墨西哥城召开,大会推出了在所有领域实现妇女平权的行动纲领,宣布1976-1985年为联合国推进妇女平等、发展、和平的“妇女十年”,并设立了联合国“妇女十年”基金。1977年,联合国把每年的3月8日定为国际妇女节。1979年,由妇女地位委员会起草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获联大通过,公约被称为“国际妇女权利宪章”,成为所有联合国妇女行动方案的奠基石。
1980年,第二届世界妇女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大会着眼于妇女就业、健康、教育三个领域,保障妇女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改善妇女在继承、子女监护、国籍等方面的权力。在正式的委员会会议之外,来自187个国家的八千多名代表参加了平行举办的非政府组织论坛。
1985年,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了第三届世界妇女大会,也是对联合国“妇女十年”的评估大会,与会的157国政府通过了《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提出了在国家层面实现性别平等和促进妇女参与和平与发展事业的措施。
而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更是妇女发展问题的重大里程碑。
具体而言,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具有怎样的成就和历史地位?
1995年9月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至今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大会有1.7万名参会者,包括来自189个国家政府的6千多名代表、4千多非政府组织代表、众多国际公务员和4千多名媒体代表,中国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巴基斯坦总理贝布托、美国前总统夫人希拉里克林顿等富有影响力的人士亲临会议。
在事先召开了五个区域准备会,收集和研究了170份国家报告的基础上,委员会起草了会议成果文件,经过广泛、艰苦的磋商、谈判,189个国家一致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这两份文书是过往性别平等问题理论和实践进步的集大成者,至今依然发挥着作用。大会汇集了过去五十年中旨在保障妇女平等地位的法律和实践成果,设定了妇女地位推进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性别平等的12个关键领域,包括:妇女与贫困、妇女教育和培训、妇女与健康、针对妇女的暴力、妇女与武装冲突、妇女与经济、妇女权力和决策地位、推进妇女地位制度、妇女人权、妇女与传媒、妇女与环境、女童。大会明确指出,妇女权利是人权,性别问题是一个涉及所有人的普遍关切。
近三十年过去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199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审查,评估《北京行动纲要》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未来的行动倡议。2000年6月的妇女地位委员会第23次特别会议开展了“北京+5”的审查和评价,在2005-2020年期间又分别进行了“北京+10”、“北京+15”、“北京+20”的审议。2025年将是《北京行动纲要》发布三十周年,将成为国际社会回顾、评估和规划妇女问题的又一个重大契机。
近年中,妇女地位委员会的工作具有怎样的特色和方向?
妇女地位委员会不断演进、革新,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敏锐地提出前瞻性、至关重要的议题。比如, 2022年是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问题,以及降低环境与灾害风险的政策与方案;2023年聚焦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利用数字时代的教育来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与女童赋权;2024年则是从性别视角解决贫困、强化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加速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与女童赋权。
近年来,妇女地位委员会也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传统领域拓展到了人道主义领域,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乱冲突导致的人道主义危机中对妇女和女童的救助、权利保护,以及她们在充分、平等地参与和平进程和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第68届妇女地位委员会的主题有怎样的意义?
第68届会议将主题聚焦于妇女和女童的贫困问题。
目前,世界处于性别平等的十字路口,尽管过去数十年在消除性别差异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性别差异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数据显示,目前妇女劳动力收入的全球平均水平仍比男性低20%;全世界所有国家的议会成员中只有26.8%是女性;全球范围内有30%的妇女遭受过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全球有10.3%的妇女生活在极端贫困中,妇女比男性更加贫困,而贫困又会恶化妇女所面临的健康、财务、暴力等方面的困境;从加沙、乌克兰,到阿富汗、苏丹等众多地方,妇女和女童并非战乱的肇始者,却承担了巨大的战乱痛苦……
解决妇女贫困问题的关键对策在于,加大政策投入和方案规划,消除性别不平等,提升妇女参与和领导。妇女地位委员会秘书处指出,要在2030年之前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得以比目前快26倍的速度来消除贫困,而加速进步要求加大投入,从48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来看,每年需要追加3600亿美元的资金投入,方能在关键的全球目标上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
我们知道这些投入将带来巨大的产出,通过政府优先投入教育、同工同酬、社会保障,将帮助1亿妇女和女童走出贫困;通过投入护理和保育服务,将会在2035年之前创造3亿个工作机会;通过弥合就业中的性别鸿沟,可以在所有区域提高20%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此,所有人必须时不我待,携手行动。
在刚过去的“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大会上,联合国妇女署署长西玛•巴胡丝(Sima Bahous)表示:“只有通过投资于妇女和女童,我们才能应对包括经济、战乱冲突和气候变化的挑战。投资于妇女和女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平和安全的无可争议的最佳路径。当妇女在经济上得到权能时,经济会繁荣;当妇女在政府中得到平等的代表时,治理会昌明;当妇女能免于暴力威胁而自由生活时,家庭会繁荣,商务会受益;当妇女在和平进程中有更大的发言权的时候,和平会早日和持久地到来。”
巴胡斯的讲话激起了巨大的反响。她在结语中号召所有人都成为希望之光,为每一位妇女、每一位女童,在每一个地方,加速实现一个平等、可持续、和平的未来。
以上是《联合国新闻》对妇女署前财务官杨臻黛的采访。目前,她在环境署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