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中国人权状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今天在日内瓦对中国的人权记录进行了审议。联合国会员国围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新疆问题、西藏问题、香港问题等议题和中国代表团进行了互动对话,并提出相关建议。
人权理事会成立于2006年,由47个成员国组成,这些成员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普遍定期审议是人权理事会的一个独特机制,每隔四年半,联合国所有193个会员国都需就其人权记录接受审议。这一机制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并设法解决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人权事件。
普遍定期审议的另一目的,是为各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加强其有效处理人权问题的能力,并在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之间分享人权领域的最佳做法。
此前,中国曾于2009年、2013年和2018年参加了前三次审议。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周二举行的第四次审议。中国政府20多个部委及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参加了审议。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陈旭在审议中全面宣介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取得的成就,强调中国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陈旭表示,“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中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中国坚持平等共享人权,让人人同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各族人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不断完善。”
陈旭坦言,中国仍然是一个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人权保障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为进一步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政府将采取三十多项人权保障新举措,涉及立法、司法、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国际人权合作等诸多方面。
他说:“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事实证明,中国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契合人民意愿,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关于国际人权文书
随后,超过160个会员国的代表就中国人权状况和中国代表团进行了互动对话。由于发言者众多,每个发言者限时45秒。
120多个国家积极评价中国人权事业进展,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作出的努力;另有数十个国家,则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表达关切,并提出建议。
中国是1966年《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但一直没有批准该公约。许多国家在发言中建议中国尽快批准《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以及《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文书。
中国代表对此回应表示:“中国已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9项国际人权文书,包括六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中国重视批准《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问题,一直在推进相关工作,为批约创造条件。《公约》涉及一国的政治、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中国有关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批约进行审慎研究。中国何时批约主要取决于中国国内各方面条件何时成熟。”
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在互动对话中,许多国家建议中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努力创造环境,让人权卫士、非政府组织和记者能够自由地根据国际标准而从事活动,不要阻挠他们获得信息。德国建议废除所有限制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法律,停止报复人权卫士和民间社会组织。爱尔兰建议中国立即释放所有被任意关押的人权卫士、记者和民间活动家。爱沙尼亚促请中国让民间社会所有人能充分参与国际人权机制,消除遭到恐吓和报复的担忧。荷兰建议中国停止网络审查,终止对媒体工作者和记者的恐吓和监督。
中国代表在答复中对“因言获罪”问题予以反驳。他说:“少数人员打着所谓人权卫士、政治异见人士、劳工维权人士的旗号,实施违反法律的行为,触碰了法律底线。他们依法受到惩罚,并不是因为其思想或者是身份,而是因为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所谓因政治意见获罪或者是因言获罪的说法,都是别有用心的误导,甚至是抹黑。对这些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也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关于司法和死刑
在互动对话中,俄罗斯、尼日尔、哈萨克斯坦、老挝、利比亚等国建议中国继续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司法部门的能力,加大司法保障。芬兰建议中国保证对人权律师的保护,使其免受任何形式的骚扰、暴力或企图阻碍或干涉其为委托人辩护。
来自最高法院的代表表示,中国在过去十年间推进了130项改革举措,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围绕司法公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人权司法保障,健全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来自司法部的代表表示,中国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他说:“中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政法机关的政策文件都明确规定,保障律师的会见、辩论、辩护等各项权利。各级律师协会建立维权中心,专门负责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和保障。近十年来,律师的人数由30万人增加到70余万人,这充分说明律师执业权利是有保障的。当然,律师执业也必须是依法执业。”
法国、斯洛文尼亚、智利、哥伦比亚、塞浦路斯等国建议中国暂停执行死刑,最终实现彻底废除死刑。
来自中国最高法院的代表表示,中国保留死刑,但是严格控制和慎重使用死刑。中国立法和司法有严格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确保限制死刑使用,减少死刑执行。
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
尼泊尔、不丹等国建议中国继续加强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系统,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标准。新加坡建议中国继续解决贫困问题,包括农村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建议中国继续努力解决城乡之间发展和收入不均问题。伊拉克建议中国改善农村地区妇女的状况。
来自农业农村部的代表表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从2021年起,中国设立了五年过渡期,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投入超过三千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不断缩小城乡和收入差距,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马达加斯加建议中国全面实现住房权,特别是帮助那些困难的家庭,保证这些住房是用来居住的,而不是用于投机。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代表表示,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筹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9000多万套,帮助两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在农村保障方面,中国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建立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许多国家对中国在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扬,并提出了改进建议。蒙古建议中国解决各种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行为,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和公众生活中的参与。乌干达建议中国加强国家机制,保护女童和妇女的权利,把她们纳入政治决策进程。亚美尼亚建议中国采取措施,更好地向妇女和女童提供教育和就业机会,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妇女和女童。
来自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代表表示,中国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4416万农村妇女摆脱绝对贫困,女童小学净入学率达99.9%以上,基本消除性别差异。女性就业人员占比保持在四成以上,数字贸易、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中,妇女约占三分之一。广大妇女通过遍布城乡社区的38万个妇女议事会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此外,各国还就如何改善社保和医保体系、残疾人、老年人、性少数群体权利等问题向中国代表团提出了建议。
关于新疆问题
2022年8月31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布了关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权状况报告,认为针对维吾尔族和“其他主要以穆斯林为主的社区”存在“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报告还呼吁中国政府迅速调查关于在再教育营和其他拘留设施中存在侵犯人权行为的指称。
在本次普遍定期审议期间,许多国家对新疆的人权状况发表了看法。荷兰、芬兰等国建议中国立即实施人权高专办新疆评估报告的建议。美国建议中国结束新疆的强迫劳动、婚姻、节育、绝育、堕胎和家庭分离。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代表表示,就业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完全是自由的,他们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去什么地方干什么工作都出于自己的意愿,人身自由从未受到任何限制。新疆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强迫。
他说:“新疆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是去极端化性质的寄宿制学校,主要目的是对受极端思想感染、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着力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2019年11月,参加教培的学员已经全部结业,大都实现了稳定就业,过上了安宁的生活。所谓教培中心是集中营、存在种族灭绝反人类罪的说法纯属污蔑。”
来自中央统战部的代表也表示,“新疆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最大限度保障基本人权。目前已连续七年多未发生暴恐案件,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关于西藏问题
除了新疆问题,还有很多国家对西藏问题发表了意见。立陶宛建议中国确保西藏儿童能够获得权利使用他们的语言,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和学校中使用。瑞士代表建议中国加强保护西藏文化语言,允许建立私立学校。丹麦代表建议中国立即废除强加给藏族儿童的强制寄宿学校制度,确保少数民族能够享受他们的文化权利和使用自己的语言。
来自西藏自治区的代表回应了关于所谓西藏寄宿制学校问题。他表示,为了保障所有少年儿童平等享受高质量现代教育资源的权利,当地采取寄宿加走读的办学方式。是否寄宿,完全看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和需求。这既顺应了广大农牧区孩子接受高质量现代教育的期盼,也是西藏自治区保护人权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具体实践。
来自教育部的代表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双语教育,落实法律规定支持民族地区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根据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并采取措施,包括设立专项经费,为支持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写、培训教师等提供条件和保障。
来自中央统战部的代表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西藏人民的文化权力。西藏现有1700多座寺庙,4.6万名僧尼,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西藏的学校普遍实行双语教学。目前,西藏的双语教师超过三万人,藏语文专任教师有8300人,西藏所有的政府决议、法律文件以及报刊、广播、电视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语文两种语言。藏语文的使用、发展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关于香港问题
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则呼吁中国废除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国家安全法》。日本代表建议中国保障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完善 “一国两制”。
来自香港特区的代表在回应中表示,没有国家会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袖手旁观。制定香港国安法正是为了让社会恢复稳定安全,也让香港市民重获在2019年最黑暗时期被夺去的权利和自由。
中国代表团代表表示:“中央政府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民调显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70%以上的香港市民对一国两制信心增加,并认为基本法赋予的自由权利未受影响。”
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
陈旭在互动对话临近结束时表示,“中国代表团以开放坦诚的态度与各国代表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对话。各国代表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国人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了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文明的宝贵智慧,中方都已逐一记录,将予以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对于一些因为误解或虚假信息而产生的疑问,中方愿继续同有关国家开展平等友好的对话与交流,增信释疑,加深相互的了解和理解。”
他说:“与此同时,我们也遗憾地注意到个别国家在发言中罔顾事实真相,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和毫无事实依据的谣言、谎言,对中国进行无端指责和抹黑,这显然与国别人权审议的宗旨和原则不符。我们希望个别国家停止把人权问题政治化,而是要采取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评价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维护国别人权审议的权威和对话合作的氛围,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注入正能量。”
陈旭最后表示,“中国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自主探索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全新的选择。这表明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人权发展道路,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保障模式和实践。中国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符合中国的国情,契合人民的愿望。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