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解析】什么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面对加沙地带230万巴勒斯坦人惨遭围困与轰炸的现状,南非直指以色列的做法违反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并于1月11日向联合国国际法院做出案情陈述。
去年12月29日,南非向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申请指出,“特别是自2023年10月7日以来,以色列未能防止灭绝种族行为,也未能起诉直接和公开煽动灭绝种族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公约》入门信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大屠杀之后,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通过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成为第一项人权条约。大屠杀期间,纳粹德国总共杀害了六百多万犹太人。
《公约》标志着国际社会对“不再让灭绝种族暴行重演”的承诺。但在此后的历史中,仍然出现了这类暴行的案例,包括1994年在卢旺达和1995年在斯雷布雷尼察发生的种族灭绝大屠杀。
《公约》共19条,就“灭绝种族”提供了首个国际法律定义,这一定义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得到广泛采用。该公约规定,153个批准或加入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有41个联合国会员国尚未批准或加入《公约》。其中包括18个非洲国家,17个亚洲国家和6个美洲国家。)
“灭绝种族”如何定义?
根据《公约》第二条,灭绝种族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下列任何一种行为:
- 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 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 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 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哪些行为会受到惩治?
根据《公约》第三条,下列行为应予以惩治:
- 灭绝种族;
- 预谋灭绝种族;
- 直接公然煽动灭绝种族;
- 意图灭绝种族;
- 共谋灭绝种族。
若被诉犯灭绝种族罪,有人享有豁免权吗?
没有。
没有人可以免受灭绝种族罪指控。《公约》第四条规定,凡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无论其为依宪法负责的统治者,公务员或私人,均应予以惩治。
审判在哪里进行?
被指控犯下此类行为的人应由行为发生地国家的主管法院进行审判。
被告也可在对任何《公约》缔约方具有管辖权的国际刑事法庭受审。这包括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处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争端。在南非诉以色列案中,所指控的行为涉及违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当一个国家对灭绝种族或《公约》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负有责任时,任何相关案件都可以提交给国际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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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灭绝种族罪受害者的国际日
每年的12月9日,防止灭绝种族罪行和保护责任问题办公室都会组织活动来纪念《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通过。这项公约是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之前作出的一项重要全球承诺。
这一天也被定为“缅怀灭绝种族罪受害者、受害者尊严和防止此种罪行国际日”。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公约》及其所载的永恒信息需要继续成为我们世界的一股强大动力,这应该是一种激励我们履行通过《公约》所作庄严承诺的力量”。与此同时,他强调,必须将犯下灭绝种族罪的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