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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命令叙利亚防止酷刑和销毁证据

联合国最高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今天在海牙发布命令,要求叙利亚防止酷刑,并采取措施防止销毁与酷刑指控有关的证据。

国际法院应加拿大和荷兰的要求,就适用《禁止酷刑公约》一案发布了指明临时措施的命令

根据这份命令,国际法院要求叙利亚在其权力范围内采取一切措施,防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行为,并确保其官员以及可能受其控制、管理或影响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实施任何此类行为,

命令还要求叙利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销毁并确保留存与酷刑指控有关的一切证据。

案由

2023年6月8日,加拿大和荷兰向国际法院递交了一份联合诉请书,对叙利亚提起诉讼,指控其违反了《禁止酷刑公约》。

加拿大和荷兰寻求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1款和《禁止酷刑公约》第30条第1款认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加拿大、荷兰和叙利亚都是《禁止酷刑公约》的缔约国。

加拿大和荷兰在诉请书中辩称,“至少从2011年以暴力镇压平民示威开始,叙利亚就犯下了无数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包括使用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随着叙利亚局势演变为旷日持久的武装冲突,这些违法行为仍在继续”。

国际调查委员会表示欢迎

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的叙利亚问题调查委员会今天发表声明,对国际法院的命令表示欢迎。

委员会主席皮涅罗(Paulo Sérgio Pinheiro)表示,世界最高法院发布的这项命令具有里程碑意义,旨在制止叙利亚拘留设施中的酷刑、强迫失踪和死亡事件。12年来,此类违法行为一直是叙利亚冲突的标志,也是冲突的主要根源之一。

叙政府首次涉入司法程序

皮涅罗说:“虽然我们已经看到数十起针对叙利亚人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刑事审判,但这是叙利亚政府第一次涉入司法程序,被要求在最高级别的国际法官面前为其违反《禁止酷刑公约》的恶劣记录进行辩护。”

法院在裁决中还命令叙利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销毁并确保留存与《禁止酷刑公约》范围内行为指控有关的所有证据,例如医疗记录。

点燃了伸张正义的希望

委员会专员梅格利(Hanny Megally)说:“对于在叙利亚拘留设施中遭到任意拘留、酷刑、虐待、失踪和杀害的成千上万人来说,上述司法程序重新点燃了他们伸张正义的希望。我们委员会自2011年以来持续调查此类违法行为,亲眼目睹了这些行为不仅给被拘留者,也给其家人带来了巨大且持久的痛苦折磨。”

他还说:“数以百万计的叙利亚人仍在寻找失踪的亲人。今天宣布的临时措施与我们委员会十多年来提出的建议吻合。叙利亚政府早就应该采取这些措施了,被拘留者、幸存者及其家人理应得到应有的对待。”

受害者身心遭受重创

委员会2023年7月的报告记录了酷刑幸存者遭受的重大身体伤害,包括身体机能受损、慢性身体疼痛、阳痿、流产,以及创伤后应激障碍、睡眠障碍、注意力不集中、药物滥用、药效幻觉重现和离家恐惧症等多种形式的精神伤害。这些身心伤害往往导致酷刑受害者自杀。

委员会专员韦尔奇曼(Lynn Welchman)指出,被叙利亚拘留的妇女、男人、女童和男童都遭受了可怕的性暴力,包括强奸、强奸威胁、性折磨、虐待和侮辱等。

她说:“围绕强奸的污名,加上社会普遍认为女性被拘留者必然会遭受性侵犯,导致妇女和女童在获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遭受煎熬。法院今天发布的命令对她们及其家人来说意义重大,她们将期待叙利亚政府全面执行这一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