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解析】安理会在加沙问题上陷入僵局,接下来该怎么办?
以巴冲突愈演愈烈,战火可能向多条边界蔓延,而世界上唯一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却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10月7日,以色列与哈马斯之间的最新暴力升级迅速引起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关注。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
但迄今为止,两份旨在实现停火并为受困的巴勒斯坦人建立人道主义走廊的决议草案,在这个由15个理事国组成的机构中接连受挫。
有关下一步行动,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信息:
行使“否决权”后会发生什么?
什么是否决权?谁拥有否决权?为什么否决权在危机时刻很重要?
当安理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阴影下成立时,虽然《联合国宪章》中没有明确提及“否决权”,但是五个常任理事国因其在联合国建立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而被赋予了这项权利。这五个国家分别是中国、法国、英国、美国和苏联(现在的俄罗斯)。
尽管几十年来改革安理会的努力不断,但否决权仍然掌握在五个常任理事国手中,一般被称为“五常”。
在某份决议草案获得至少9票“赞成”时,如果任何一个五常国家投出“反对”票,那么其行使的就是“否决权”。这也是10月18日美国否决巴西提出的草案时发生的情况。
接下来,安理会成员可能会解决彼此间的分歧,再提交一份新草案进行表决;或者在更大范围内提请联合国大会所有的193个会员国介入。
对否决权的否决
与此同时,联合国会员国也可以采取9月初的做法,要求联大主席召开会议,对安理会最近的否决行为进行审查。
这源于2022年初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后的第二天,安理会对一份决议进行表决,要求俄罗斯无条件从乌克兰撤军;但由于俄罗斯使用否决权,该决议未获通过。此后,联大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追究五常使用否决权的责任。
应会员国的要求,联大主席可在一个或多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召开正式会议,所有会员国都可以对行使否决权的行动进行审查和评论。因此,针对美国否决以巴冲突相关决议的情况,大会可在11月1日前开会讨论。
会员国还可以要求联大主席就投否决票的情况举行辩论,前提是联合国不就同一问题召开罕见的紧急特别会议。
由于大会成员的普遍性,所有大会决议都具有极大的道德和政治影响力。但是,与安理会决议不同,大会决议不具有约束力和国际法效力,这意味着各国没有义务执行这些决议。
紧急特别会议
随着中东局势的升级,达成全球共识并非易事。但是,在冲突持续不断的情况下,召开紧急会议可以促成会员国采取集体行动,以停止流血冲突、建立停火,以及减轻当地平民的痛苦。
由于持续不断的冲突造成的死亡人数与日俱增,如果安理会任意九个理事国或联合国过半数会员国投票提出请求,联大主席必须在24小时内召开紧急特别会议。
根据联大1950年的第377A(V)号决议,即众所周知的“联合一致共策和平”决议,一旦召开紧急特别会议,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将立即审议此事,在破坏和平或侵略行为确实发生的情况下,就采取集体措施提出适当建议,包括在必要时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联合一致共策和平”
自1945年以来,联合国大会只召开过11次紧急特别会议,其中五次与中东问题有关。新一届会议仅在其上一届会议召开一年后举行。
第十一届紧急特别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即俄罗斯全面入侵乌克兰的第六天。
此前的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主题为“以色列在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和其他巴勒斯坦地区的非法行动”,这一届会议可根据会员国的请求由大会主席复会。
第一届紧急特别会议于1956年11月1日在联合国总部召开,重点讨论中东问题,包括一些至今在安理会仍僵持不下的问题。
安理会的不作为是否让联合国束手无策?
事实并非如此。
在安理会继续审议中东当前局势的同时,联合国从冲突爆发开始就一直在全面开展外交和人道主义努力。
联合国秘书古特雷斯及其最高级别的政治和人道主义事务特使已前往冲突地区,积极进行斡旋。
而自冲突开始以来,甚至在冲突爆发之前,联合国各机构就一直在争分夺秒地帮助被围困在加沙和被占领的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特别是近东救济工程处,该机构自1950年以来一直在该地区开展援助工作。
与此同时,联合国会员国仍在继续讨论结束冲突的最佳途径。
尽管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体系并不完美,但联合国仍是讨论生死存亡问题、决定和平道路的唯一全球平台。
归根结底,即便是在联合国总部这个唯一真正的全球议事平台上,联合国会员国本身才是推动和平进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