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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专家:斯里兰卡反恐新法案未进行实质性修订,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十二位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今天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斯里兰卡新提出的反恐法案不足以弥补该国严苛的《防止恐怖主义行为法》的缺陷,并敦促该国政府确保新法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专家们指出,多年来,联合国独立专家和多边组织一直认为,斯里兰卡现行的《防止恐怖主义行为法》用词含糊,未规定对基本人权的保护,而且缺乏独立监督,违反了国际法。

他们说:“令人深感遗憾的是,新拟议的法案对于这些缺陷没有进行任何弥补。”

旧法弊端显著

斯里兰卡议会目前正在审议拟议中的反恐法案。该法案旨在取代斯里兰卡现行的《防止恐怖主义行为法》,后者长期以来一直受限于结构性因素,导致了酷刑、任意拘留、强迫失踪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

专家们表示,斯里兰卡滥用反恐法案以及常常用来镇压政治批评家、持不同政见者和人权维护者的广泛的紧急状态权力,向来令人担忧。根据《防止恐怖主义行为法》,在斯里兰卡,一些被拘留者未经审判就被关押了数十年。

新法仍令人担忧

专家们说,他们此前已为斯里兰卡反恐法案制定了一系列符合人权标准的“基准”,包括:根据国际规范对恐怖主义下定义;确保精确性和法律确定性,特别是在反恐法案可能影响言论、意见、和平集会、结社和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的情况下;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以防止和制止任意剥夺自由的行为;确保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酷刑和强迫失踪,并绝对禁止此类行为;以及提供全面的正当程序和公平的审判保障,包括司法监督和获得法律顾问服务的机会。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新法对恐怖主义的宽泛定义只做了有限的修改。专家们说:“新法新增了恐怖主义类别,包括与‘公共场所’有关的行为,却没有对反恐权力进行急需的制约。”

他们还对新法大幅扩大警察权力以及减少对拦截通讯的司法监督表示担忧。对于新法设置条款来降低逮捕涉嫌或“可能”参与任何立法规定犯罪行为的个人的法律依据门槛,专家们也感到失望。

倒退

专家们说,新法未能赋予治安法官足够的权力,无法确保一旦出现有关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指控,立即将所有被拘留者转移出拘留场所,从而防止酷刑的发生。该反恐法案还限制了依法被指控者接触律师的权利。

专家们说:“这是一种非常倒退的做法,无视斯里兰卡长期以来记录在案的侵犯人权行为,被指控者往往被逮捕、拘留或被判犯有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罪行。这些规定与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反恐方法背道而驰,并没有对现状进行改善。”

他们说,以前曾提出成立独立审查小组来裁定反恐中的侵犯人权行为,但目前的法律草案对这一建议进行了否决,令人遗憾。

敦促彻底改革

专家们欢迎斯里兰卡承认有必要制定新法,并提到了拟议法案中的一些积极内容,包括在“鼓励恐怖主义”的定义中明确排除了善意的意见、合理批评、讽刺和戏仿,还对不针对这种新法规定的罪行判处死刑的决定表示欢迎。

他们说:“斯里兰卡的反恐法案早就应该进行彻底改革。联合国人权专家们已经为此提供了路线图,我们敦促斯里兰卡政府满足他们之前确定的正当程序和符合人权的反恐法案的最低要求。”

最后,专家们承诺会大力支持通过完全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并与欧盟旨在通过贸易优惠促进善政的EU GSP+方案相一致的立法。

人权专家

联合发表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菲奥诺拉·尼伊兰(Fionnuala Ní Aoláin)、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克莱芒·尼亚雷索西·武莱(Clément Nyaletsossi Voule)、人权维护者处境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Mary Lawlor)、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玛格丽特·萨特思韦特(Margaret Satterthwaite),以及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成员阿瓦·巴尔德(Aua Baldé)等。

人权专家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的实况调查和监督机制的总称,负责处理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特别程序的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他们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不因其工作收到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