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安全带五十年,数百万生命被拯救

欧洲在20世纪70年代初首次引入了在汽车上强制佩戴安全带的做法,这条看似简单的安全带在过去50年中挽救了全世界数百万人的生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车辆前座的乘客使用安全带可将致命伤害的风险降低45-50%,后座乘员的死亡和重伤风险降低25%。
安全带使用和安装的技术规范源于1970年12月1日生效的《联合国第16号条例》。
各国立法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一些国家出台了在车辆中强制使用安全带的立法,其中包括:
- 1973年 法国
- 1974 年 西班牙
- 1975 年 荷兰、挪威和瑞典
- 1976 年 德国
- 1976年 加拿大(安大略)
- 1978年 葡萄牙
- 1981 年 瑞士
- 1983年 英国
- 1983年 波兰
- 1984年 纽约州
- 1987年 俄罗斯联邦
- 1988年 意大利
- 1993年 中国
发达国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
现在,安全带仍然是保护乘客免于在碰撞中受重伤或被抛出车外的最佳车辆安全装置。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监管和消费者的需求使得高收入国家的汽车越来越安全,从而导致道路死亡人数的减少。例如,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地区,2000 年至 2010 年期间,道路交通死亡总人数下降了15%;2010年至2019年期间,下降了15%。特别要注意的是,汽车乘客的死亡人数下降尤为明显。
根据国际交通论坛《2022年道路安全年度报告》,2010年至2019年期间,发达国家的汽车乘客道路死亡人数明显下降,特别是希腊(-63%)、挪威(-54%)和韩国(-51%)。另外12个国家(瑞士、西班牙、阿根廷、卢森堡、爱尔兰、丹麦、葡萄牙、立陶宛、瑞典、澳大利亚、比利时和斯洛文尼亚)的降幅超过30%。

发展中国家仍需颁布立法和强制守法
然而,世界上还有太多国家需要颁布适当的立法,要求司机和乘客在前后座椅上佩戴安全带,并执行更严格的守法要求。
每年仍有约135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其中93%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此外,根据最新的世卫组织《全球道路安全状况报告》,只有105个国家的安全带法律符合最佳做法。
联合国道路安全特使让·托德(Jean Todt)提醒说:“自1970年代以来,强制系安全带和两轮车头盔,以及加强对道路安全的政治承诺,对减少整个欧洲的道路死亡人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现在必须与政府和所有相关行业利益攸关方合作,以确保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享有与发达国家人民相同水平的安全。这意味着采用和执行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带法律,并为新旧车辆提供正确安装的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的技术规范
根据《1958年协定》制定的《联合国第16号条例》是唯一得到广泛国际认可的车辆安全带使用要求。条例规定了有效的安全带必须符合的要求,以及其认证测试,以确保成人、老人和儿童等各类乘员的安全。
安全带的扣舌上必须带有型号认证标志。经型号认证的安全带需要印有一个圆圈,中间标有大写字母E和一个代表认证机构所在的国家数字。圆圈后还有一系列的数字和字母,代表认证型号、认证号和生产序列号等具体内容。
根据《联合国第16号条例》获得认证的安全带型号在最严酷的条件进行了测试,以承受老化并与其他安全系统(例如安全气囊、预紧器和负载限制器)一起作为整车耐撞性的一部分发挥作用。
目前,《1958年协定》在全球共有52个缔约方,包括非洲和亚洲国家,这些国家将《联合国第16号条例》作为国家法律使用。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也在应用此条例,同时进行了一些修改。